安徽三联学院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聘管理工作,加速高学历、高水平人才的引进,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素质精良的教职工队伍,实现人才强校战略,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招聘原则:因需设岗,因岗招人;公平、公正、公开 。
第三条 招聘对象
1.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骨干教师。
2.学科(专业)建设所需的博士、副教授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所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3.学校需求的其他人才。
第二章 基本条件和招聘渠道
第四条 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和团队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第五条 招聘渠道:1.学校官网;2.各类招聘会;3. 网络 媒介招聘;4.其他渠道。
第三章 招聘流程
第六条 招聘计划及信息发布
1.学期末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下一学期招聘计划,计划内容包括:需求专职教职工人数、需求专业及岗位要求。招聘计划报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校长批准后执行。
2.学期中各单位因人员变动或流失,岗位空缺急需补充员工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由人力资源部审核,主持行政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3.招聘信息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布。
第七条 聘用程序
一 、专职教职工聘用程序
1.初试: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身份证、各种荣誉证书等有关材料,结合用人单位招聘条件进行初试。
2.复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用人单位及相关校领导对初试合格者进行统一面试。
3.试讲:通过复试的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需由用人单位、教务处、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联合组织安排试讲。
4.行政职能部门及教学管理部门的科员岗位,通过复试后,需统一安排笔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心理测试。
5.应聘人员经初试、复试、试讲、笔试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报主持行政工作的校领导终批。
6.应聘者为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应聘岗位为中层及以上管理 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基本材料,分管校领导面试,人力资源部或用人单位提交报告,报校长批准后执行;内部聘用流程由人力资源部完成,校长批准后入职。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聘用,需报集团备案。
7.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之前,提前入职者需与学校签订三方协议。
8.转正:试用期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报主持行政工作的校领导终批。提前转正需专题报告,经主持行政工作的校领导特批。
9.签署合同:新聘教职工入职一个月内需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协议、师德师风承诺书,初次合同期限原则上为3年。高层次人才、博士学位人员还需同时签订高层次人才聘任协议。相关手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二、外聘教师聘用程序
1.外聘教师的招聘工作由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拟聘用的外聘教师需填写《安徽三联学院外聘教师登记表》,教学单位及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外聘教师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
3.人力资源部组织完成内部流程,收集并完善相关资料。
第八条 体检
获批录用的应聘者,需提供半年以内的三甲医院体检报告;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九条 岗前培训
1.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的通识培训。
2.岗位培训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安排。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安徽三联学院 员工招聘管理办法》同时废止。